各部门(单位):
为切实加强学校行政作风建设,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,规范行政工作人员日常行为,制定本规范。
一、立场坚定 与时俱进
第一条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自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第二条 自觉维护学校形象,在大是大非面前,立场坚定,旗帜鲜明。
第三条 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纪律规定,增强法制观念,做到依法办事、按章办事。
第四条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决议,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利益与学校利益之间的关系。
第五条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弘扬正气,乐于助人,敬业奉献。
二、遵纪守法 以身作则
第六条 遵纪守法,遵守公共秩序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遵守职业道德,履行岗位职责,践行学校考勤制度。
第七条 严于律己,率先垂范,以诚待人,团结同志,服从领导,听从分配,勇挑重担,不计私利。
第八条 爱护公共财物,不侵占、不损坏,勤俭节约,杜绝浪费。
第九条 生活健康,情趣高雅,自觉抵制低级庸俗行为,倡导低碳环保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。严禁传谣、散谣;严禁参加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,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。自觉维护公序良俗。
第十条 关心学校建设,维护学校荣誉,声张正义,敢于不良现象作斗争。
三、礼貌待人 优质服务
第十一条 接待来人要文明用语,如“您好”、“请坐”、“请用茶”、“谢谢”、“请原谅”、“对不起”、“没关系”、“再见”等。
第十二条 与人谈话时,语言表达要得体,不能粗门大嗓,禁止说粗话、脏话,不讥笑讽刺对方,不恶语伤人等。
第十三条 接听电话态度谦和、礼貌用语,重要电话内容要详细记录,语音语速适中;通话内容简明扼要。
第十四条 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和协调服务机制,对办事人反映的问题和要求,要坚持“马上就办”,不推诿、不扯皮、不刁难、不贻误;对不合理要求和一时不能办理的,要做好解释工作。
四、仪表端庄 举止文雅
第十五条 日常穿着得体,搭配适度,服装整洁,妆容淡雅。在学校遇有重大活动时提倡男士穿西服,女士着职业装。
第十六条 男士要经常修面剃须,不留长指甲,不穿背心、短裤上班,女士不抹颜色艳丽的指甲油,不穿超短裙,露背装和透视装进入校园,禁止穿拖鞋上班。
第十七条 仪表形象良好,站立时挺胸抬头,不卑不亢,坐下时举止优雅,不偏不倚,行走时步伐稳健,不急不躁。
五、遵守公德 维护形象
第十八条 尊重他人人格、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
第十九条 参加会议要遵守会议秩序,无特殊情况不中途退席。会前关闭手机或调成振动,不在会场内接听手机,会中要认真听会,不随便说话和随意离席走动,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。
第二十条 谦恭礼让,敬老爱幼,尊重女性,帮助弱势。
第二十一条 不在外单位谈论学校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秘密,自觉维护学校形象和利益。
第二十二条 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,不动用他人物品,不拆看他人信件,不看他人笔记。
六、安全管理 提高意识
第二十三条 对公共财物要妥善保管,落实安全防范措施。办公室内不存放个人现金、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。下班时必须关好、锁好办公室的门窗、抽屉等,关闭电源,严禁使用超负荷的电器。
第二十四条 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,严禁擅离职守,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。值班时,要认真做好来电、来文的记录和接收送阅,对陌生人要进行详细询问,遇有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置,并迅速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。
第二十五条 爱护公共消防器材和设施,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办公区,严禁在防火通道、楼道内堆放物品和焚烧废纸、废物。
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在指定区域停放整齐,注意上锁,以防丢失,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。
第二十七条 自觉遵守各项保密规定,严守保密纪律。
七、保护环境 讲究卫生
第二十八条 办公室内要保持卫生清洁,办公物品要摆放整齐、有序。
第二十九条 不随地吐痰、不乱扔果皮、纸屑、烟蒂等废弃物,不乱堆垃圾等。
第三十条 自觉爱护花草、树木和各种公益设施,做到不攀折、不践踏,不乱刻、乱涂、乱划。
第三十一条 不在学校制定吸烟区外等公共场所吸烟。
河南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
2017年3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