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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工学院文明上网规范要求
2017-03-09 10:14     (点击: )

各部门(单位):

校园网是我校师生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开展教育教学、提升自身素养、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、获取信息资源的一个重要平台。为切实加强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,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,推动学校工作信息化进程,进一步规范我校师生员工文明上网,抵制网上不文明行为,自觉净化网络环境,树立网络文明新风,特制定我校文明上网规范要求。

一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国家法律法规。执行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二、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,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,或传送有损国格、人格的信息;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。不制作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。不得发表任何诋毁国家、政府、党的言论,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、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。

三、要自觉遵守中国互联网协会制定的《文明上网八项基本准则》和《文明上网自律公约》,以实际行动捍卫文明、健康、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。

四、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有损河南工学院形象的虚假、低俗信息,积极主动地利用互联网对外宣传河南工学院,展示河南工学院的良好形象,扩大河南工学院的影响力。

五、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;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,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。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。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。

六、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,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,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,滥用网络资源。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。禁止破坏数据、破坏网络资源,或其它恶作剧行为。

七、不在网上使用可能引发病毒感染的各种来历不明的软件。

八、不在网上制作和散布计算机病毒、黑客程序。

九、要增强网络道德意识,知荣辱、辩是非、施美德,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、散布谣言、诽谤他人,不得发布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。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等有害信息。不得浏览色情、暴力、反动站点。

十、要崇尚先进文化、尊重科学精神、弘扬社会正气、陶冶美好情操,让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成为我们开展网络文化活动的精神源泉。要善于网上学习,不浏览不良信息;要诚实友好交流,不侮辱欺诈他人;要增强自护意识,不随意约会网友;要维护网络安全,不破坏网络秩序。

十一、要正确处理上网与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的关系,自觉以工作、学习为重,善于利用网络资源提升自身素质,怡情怡趣,张弛有度,反对长时间沉迷于网络世界。

十二、有违反上述规则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。

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河南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3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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