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园宣传栏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,是展示学校形象的重要窗口,是教育引导师生的重要舆论阵地。为加强校园文化阵地建设,规范校园宣传栏的管理和使用,维护校园文明环境,营造文化育人、环境育人的良好氛围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校园宣传栏的分配
校园宣传栏分配方案见附件1。
二、校园宣传栏的管理与使用
(一)全校的校园宣传栏由党委宣传部统一规划安排,各部门(单位)按分配进行使用和维护,并负责保持校园宣传栏的整洁,宣传栏内容要求每个月更新一次(寒暑假除外),配有专人管理本部门(单位)宣传栏,并将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报党委宣传部备案。
(二)各部门(单位)要对宣传内容严格把关,所有内容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核后方可张贴。
(三)未安排校园宣传栏的部门(单位),要使用校园宣传栏进行主题宣传活动的,应填写《校园宣传栏使用申请表》(见附件2),经党委宣传部批准后协调安排使用。
(四)校园宣传栏张贴规范:
1.严禁张贴违反宪法、法律法规、校纪校规、危害国家安全,破坏社会稳定及其他不健康内容;
2.要求语言文字规范、内容积极向上、设计新颖大方、版面整洁美观;
3.未经审批的宣传资料(含外单位的印刷品、张贴物等)一律不得张贴。
三、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行。
四、本办法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