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做好2015年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项目评审工作,依据《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评奖评审办法》(豫机电高专党字〔2013〕21号)以及《关于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立项的通知》精神,确定本评审工作方案。
一、评审对象
2015年年初已申报“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”的项目。
二、评审原则
1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2、坚持标准,宁缺毋滥。
三、评审条件和标准
1.精心策划和长期培育,密切联系高校工作实际和大学生思想实际,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,有深厚的历史积淀,在育人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;
2.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独特性,能够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实际,品牌优势和教育效果明显,深受学生普遍欢迎,被大多数学生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;
3.能够反映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,社会反响较大,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,有学习、借鉴、复制和推广价值;
4.优秀品牌为固化成果,且目前仍然存在并发挥作用。
四、成立评审小组
组长:贾国强 副组长:许振兴
成员:组织部、纪委、团委、校工会、教务处、学工部、科外处、社科部及各党总支(支部)负责人。
联络人:陈秀娟
五、评审程序
1.项目人陈述。主要陈述项目的实施过程和效果、下一步打算。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。
2.评审小组进行会议评审。评委采取投票制。
3.公示评审结果。
4.校纪委对整个评审过程进行监督。
六、评审时间:2015年12月9日上午8:30
评审地点:办公楼9楼第三会议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