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(单位):
为促进文明校园、平安校园建设,营造良好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环境,扎实推进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创建工作,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文明校园专项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和集中地点
检查时间:9月24日上午8:30-11:30
集中地点:图书馆一楼大厅
二、参加人员
校领导,校长办公室、党委宣传部、党委学工部、后勤管理处、保卫处、校团委、工程技术中心、体育部、电缆工程学院、艺术设计学院、厚德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图书馆、校医院等部门(单位)负责人。
三、检查方式及路线
检查方式:采取集中检查,按照检查路线逐一点位检查。
随行人员:党委宣传部、党委学工部、后勤管理处、保卫处、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。其他部门(单位)负责人在各自检查点位待检。
检查路线:详见附件
四、工作要求
1.做好迎检准备。各部门(单位)负责人做好负责点位的迎检工作,通知检查点位讲解人员,做好现场讲解。
2.做好检查记录。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记录检查的总体情况,汇总存在问题。参与检查各部门(单位)根据各自责任做好相关记录。
3.严明工作纪律。随行检查人员按时到集合地点集合,检查途中不得随意离开;点位负责人在各自检查点等待检查。原则上不得请假,如遇特殊情况,须向李书记请假。
4.抓好问题整改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梳理汇总后,交相关部门(单位)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书面报送党委宣传部。
校文明办
2022年9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