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(单位):
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,着力提高各部门(单位)的优质服务水平,现定于9月28日(本周四)对各部门(单位)进行全面检查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2018年9月28日下午3:30。
二、检查范围
全校办公场所。
三、检查方式
由文明办、党政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,逐个部门进行检查。
四、检查要求
1.文明创建氛围浓厚,创建目标、工作标准、文明习惯深入人心,人人了解,个个参与。
2.各项规章制度健全,工作规范有序。
3.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爱岗敬业,服务热情周到。
4.推行文明礼貌用语,杜绝使用服务禁语,对所有服务对象一视同仁。
5.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按时上下班,没有无故缺岗现象。
6.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,门窗无灰尘,地面、家具整洁,没有卫生死角。
7.公共区域设置醒目禁烟标志,无吸烟现象,办公区域不得有烟灰缸、烟头等。
届时会对此次检查评比活动中表现良好的部门(单位)进行红旗表彰,请各部门(单位)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准备,检查期间务必留人值班,否则进行通报批评。
校文明办
2018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