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关党委、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、各部门(单位):
根据我校《省级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考核管理办法》、《河南工学院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》的有关规定,请全校各部门、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,同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。自查情况务必于12月26日(本周三)下午5点之前以纸质形式(加盖部门公章)上报到办公楼A913房间,逾期不报者,视为自动放弃第四季度文明奖。
河南工学院文明办
2018年1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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