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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河南工学院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2018-01-04 17:47     (点击: )

机关党委、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:

近年来,在上级文明委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学校各部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,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,以创建全国文明校园、推动建设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为目标,契合新乡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积极开展了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为充分展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,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发展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把评选活动作为推进文明校园建设的具体行动,坚持人人参与创建工作、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工作理念,突出思想内涵、强化道德建设、丰富活动内容、注重育人效果,着力提升师生员工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,为推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。

二、评选内容

1、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

2、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

三、评选范围及评选名额

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均以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为单位进行报送。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为本支部人数的3%(四舍五入)。

四、评选条件

1、先进集体评选条件

(1)领导班子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团结协调,分工合作,具有很强的凝聚力、战斗力,领导干部能率先垂范,严于律已,勤政廉洁;

(2)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,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认真完成校文明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,规范部门创建工作资料。

(3)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,结合部门实际,主动开展主题鲜明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职工参与率高,影响力大,效果显著。

(4)全年无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事件发生。

2、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
(1)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九大精神,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不断提高个人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;

(2)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,勇挑重担,主动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敬业尽职,有较强的责任感,按时、按质、按量申报资料,完成校文明办分配各类创建工作任务

(3)模范遵守法律法规、教学纪律和社会公德,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,无违法违纪现象,无教学事故;

(4)热心公益活动,热爱集体,乐于助人,无私奉献。

五、材料上报要求

请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于1月10日前将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(A4纸双面打印),报至校文明办(办公楼A912室)。材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hnjzwmb@126.com。联系人:吴楠  张雷   联系电话:3691060

 

校文明办

2017年1月4日

 

附件【附件2 河南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.doc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1 河南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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