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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第三届“最美新乡人”候选人的通知
2016-09-01 09:57     (点击: )

机关党委、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:

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汇聚奋发向上、崇德向善、见贤思齐的正能量,新乡市近日下发了《第三届“最美新乡人”评选工作方案》的通知。根据通知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现将我校开展此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范围:全校师生员工

二、推荐标准

1、“最美新乡人”的基本标准:

热爱祖国,热爱新乡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、市民文明公约,在日常工作、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、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。

2、“最美新乡人”的事迹标准:

“最美新乡人”的主要事迹要与新乡有着密切的联系,或以先进的事迹美化新乡,或以坚韧不拔的精神美化新乡,或以平凡人的质朴美化新乡,或以突出的贡献美化新乡,能够引发人们内心深层的共鸣和对真善美的思考。

3、“最美新乡人”的事迹类型:

“最美新乡人”的事迹应符合以下一种或几种事迹类型:

(1)为推动社会进步、时代发展做出杰出贡献,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;

(2)在各行各业具有杰出贡献或重大表现,重大项目主要贡献者;

(3)立足本职,爱岗敬业,艰苦奋斗,在提高服务质量、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,影响广泛;

(4)以个人的力量为社会公平正义、人类生存环境做出突出贡献;

(5)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、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,个人在生活、家庭、情感上的表现特别具有心灵美感,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。

凡在新乡市居住、生活、工作、学习,且符合“最美新乡人”评选标准的所有公民,不分年龄、性别、民族、职业,均可作为推荐人选。已受表彰过的“最美新乡人”,不予参评。

三、上报要求

1、遵照推荐标准,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,不接受个人申报。

2、所有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“最美新乡人”推荐表(见附件),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,并于9月7日前报送纸质、电子版材料。纸质材料报送地址: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(办公楼A0913房间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hngxyxcb@126.com。联系电话:3691060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党委宣传部

 2016年9月1日

附件【第三届“最美新乡人”推荐表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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