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适应学校转型升级发展需求,进一步内聚合力,外树形象,深入挖掘、提炼我校的内在精神和办学理念,增强师生员工的集体荣誉感、责任感和使命感,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征集“河南工学院”校徽(LOGO)设计图案。现将征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对象
学校全体师生员工(含离退休教职工)、社会各界人士。
二、校徽征集要求
校徽是一个学校的标志和象征,也是学校办学理念、办学特色、人文精神的形象体现,能够反映师生的良好精神风貌,并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。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内容
1.反映我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、历史与发展。寓意深刻,创意独特,时代感强,具有较强的教育人文精神和艺术审美价值。设计规范严谨,庄重美观,简洁大方,能够适用于纪念宣传品、办公用品、校服、校际识别等应用场合。
2.校徽要绘出色彩、图样,标明制作尺寸,并对构思及寓意进行文字说明。
3.校徽图案中应有学校名称全称。
(二)投稿要求和办法
1.图案设计稿尺寸为A4竖式构图,成稿效果图电脑制作和手工绘制均可 (电脑制作的请同时提交电子稿)。作品须附有设计理念、标志图形、字体、色彩等详细说明,并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(300字以内)。
2.投稿形式不限,可个人投稿,也可以集体投稿。稿件须署名“校徽征集”字样,送党委宣传部(图书馆A915室),亦可用软盘、光盘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,并请自留底稿。电子邮件以“校徽征集+单位/姓名”为标题发送E-mail到hnjzxcb@163.com,联系电话:0373-3691061。
3.注明设计人姓名、单位、联系电话(学生须注明设计人姓名、专业班级、联系电话)等个人资料。
三、评选及奖励办法
(一)评选步骤
1.党委宣传部组织成立评审小组,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,并提出推荐作品。
2.由校党委对推荐作品进行审议,作出最后决定。
3.作品分别评选出一等奖3名、二等奖10名、三等奖若干名。 (二)奖励办法
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。奖金的发放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有关事项
1.作者应保证征集作品的独创性。
2.各部门应对本次征集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,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与,踊跃投稿,贡献智慧。
3.征集时间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止。
4.入围作品均视为学校委托设计作品,其知识产权、著作权、修改权及全部使用权归学院所有。
党委宣传部
2015年12月16日